发布单位: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岗位:精神卫生管理岗,护理岗,中西医结合岗,中医医师岗,康复治疗岗
工作地点:重庆
职位数量:5
招聘人数:6
报名截止日期:2024-12-19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附件:打开公告详情页即可下载
公告标题:重庆市忠县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及县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遴选6名工作人员简章
公告详情:
根据《忠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遴选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及县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公开竞争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岗位适聘原则。拟聘人员只能适岗聘任,按适聘岗位待遇对待。
二、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城区单位”,即忠县新生街道卫生院、忠县乌杨街道卫生院)及县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直属单位”,即忠县精神卫生中心)共6名,详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城区单位面向本县卫生健康系统非城区卫生健康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公开遴选;直属单位面向本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职工公开遴选。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2.在编在岗职工经所在单位同意,领导干部经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同意。
3.具有与遴选职位相同的个人身份,符合岗位一览表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5.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最低服务年限有关规定,其中“三支一扶”选派大学生招聘为乡镇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满3年。
7.承诺在遴选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
8.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参加遴选、调动等至现单位未满3周年的;
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有关规定的;
6.处于禁考期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工作年限、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2月19日。其中,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周岁,以此类...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即可查看公告原文,获取报名方式及附件
登录查看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