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潜江市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43名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详见《2022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根据教育部颁布本科专业目录、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设置。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已在潜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且在编在岗的;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时间节点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qjrsks.cn/),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2.岗位计划中要求的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3.外省市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开考比例
为保证引进人才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一般应达到1:3的比例。对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二)面试形式、内容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三)打印面试准考证
(四)其它事项
本次面试所有岗位均实行75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实施。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实施。确需要递补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发布递补公告。
七、研究公示
综合面试、考察及体检等情况,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
(二)应聘人员须签订三年服务期限诚信承诺书,不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人才引进待遇
(一)工资待遇。专业技术岗位:引进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岗位计划中明确的岗位等级按岗聘用。管理岗位:引进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的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博士研究生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位待遇;国内重点院校
(二)安家费。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待遇,按照博士研究生2万元/年、硕士研究生1万元/年标准发放安家费,连续发放三年。
(三)租房补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符合入住人才公寓政策条件又未享受的,按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的标准按年度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三年。
(四)服务年限。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最低三年服务期。服务期未满的,离职需经批准,退还已发放安家费,并将处理意见放入个人档案。
十、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按照要求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并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2022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二)人才政策咨询电话:市委人才办0728-6248196
招考基本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6298803
报名和打印面试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潜江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28-6235833。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更正联系方式,以免错失招聘机会。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人才引进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潜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bqj.gov.cn/
潜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qjrsks.cn/
中共潜江市委组织部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bqj.gov.cn/xxgk/xxgkml/szfxxgkml/zkly/sydwzp/202211/t20221116_4405257.html